日前,從高郵市換房中心了解到,該市已正式啟動2025年度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業務,首批推出50個置換,按照報名先后順序確定,額滿即止。此次政策調整旨在更好滿足市民改善型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據悉,本次“以舊換新”業務采取“一換一”或“多換多”的置換方式,置換舊房價格以市場公允的評估價格為依據并參考市場實際成交價進行確定,置換舊房的實際成交價不高于換購新房實際成交總價的80%,新購商品房面積應等于或大于舊房產權面積的1.2倍。換購新房的購房人可以是置換舊房的產權人,也可以是產權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親屬。“以舊換新”業務流程包括報名登記、資格初審、驗房評估及價格確定、協議簽約及舊房移交、房票兌付等,全程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
高郵市換房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置換指定范圍在高郵主城區,東至國道233、西至運堤路、南至省道237、北至凌波路。基本條件為2000年1月1日以后竣工備案的單套面積144平方米以下的成套商品住宅(不含自建住房,商業、辦公、公寓等非住宅性質房屋);房屋權證齊全、產權清晰,不存在影響交易過戶的任何情形。換購新房樓盤范圍:高郵市城區范圍內(一鎮兩區)房地產企業開發的新建商品房項目均為換購新房的目標項目,房源包括商品住宅、商業營業用房、儲藏室、車庫、車位等。
負責人介紹,本次開展的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業務較上一輪在相關政策上略有調整,一是將置換的單套舊商品住房面積由原先的120平方米調整放寬為144平方米以內;二是由原先的開發企業自主收購置換舊房調整為舊房源收購主體統一為市城投集團;三是置換范圍由原11個小區調整為高郵主城區(包括一鎮兩區)具備公開銷售條件的新建商品房;四是推行房票政策,置換人持“以舊換新”房票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新房《商品房買賣合同》。